依法打击和整治网络淫秽色情有害信息专项行动 |
|
时间:08年03月04日 09:58:51 浏览: |
|
|
| |
继续完善落实企业不良行为公示制度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企业的日常守法守信状况,进一步研究建立行业内失信联动惩戒机制和守信激励机制,将企业落实责任、遵守行规、行政处罚记录等情况纳入其经营行为记录和年检审核,并督查基础电信企业将上述情况直接与接入合作挂钩。对信息安全管理和网站备案责任不落实,以及受到电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许可证年检未通过等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在合同续约、新业务上线、信誉积分等管理环节采取有效保障手段将电信监管效力落到实处;对信息安全管理和网站备案责任落实到位、遵守行业管理规定、表现突出的,在基础电信企业接入合作、许可证年检程序简化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逐步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罚”的奖励和约束机制。
(七)加强网上自律,继续深入开展阳光绿色网络工程活动
省互联网协会要建立切实有效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自律监督,完善网络不良和垃圾信息举报处理机制和平台,对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单位,要督促其及时处理问题,对提供涉及违反社会公德、不利于良好社会风尚等不良信息的单位,要及时提醒或曝光。要继续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并主动配合加强宣传,弘扬正面典型,鞭挞反面事例,努力倡导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氛围。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省通信管理局成立电信行业依法打击和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
组长: 刘 健 (党组成员、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陕西分中心主任)
成员:史军怀(省通信管理局信息安全处处长)
刘 健(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
李 工(中国电信陕西公司副总经理)
张 轩(中国移动陕西公司副总经理)
袁 平(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副总经理)
姜建东(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副总经理)
刘利民(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副总经理)
田 超(中国卫通陕西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通信管理局信息安全处,联系电话:029-88333377,传真:029-88333363 ,邮箱:lxr@shxca.gov.cn
(二)协调小组负责在专项打击行动期间,组织落实信息产业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的各项要求和有关对外协调工作,研究和部署我省电信行业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并组织督促检查。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和对外协调工作。
(三)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中国卫通陕西分公司分别成立由公司主管领导挂帅的专项打击行动小组,与省通信管理局建立协调、联系机制,明确联系人,并根据信息产业部和省通信管理局总体部署要求积极参与并主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五、时间安排
|
|
|
| |
版权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西线风景"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西线风景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②取得本网站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西线风景",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西线风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
| |